廣東省汕頭市汕頭公證處是汕頭市司法局下屬正科級事業(yè)單位,經費自理。因工作需要,面向全國選聘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選聘人數(shù):7名。
二、資格條件:
1、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、良好的道德修養(yǎng),遵紀守法,清正廉潔,勤勉盡責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;
2、具有公務員、參公事業(yè)編制或者事業(yè)編制身份;
3、年齡在40周歲以下(即1977年3月7日以后出生),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,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(1972年3月7日以后出生);
4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或者取得法律職業(yè)資格證書;
5、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(合格)以上等次;
6、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7、無嚴重違法違紀記錄。
三、報名時間:從公告之日至2018年3月7日。
四、選聘程序:
1、報名。自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接受報名,考生應提交《廣東省汕頭市汕頭公證處選聘公證員報名表》一式1份、單位同意報名證明以及本人身份證、學歷證、學位證、資格證、聘任證復印件。報名材料請于2018年3月7日前 (以收寄郵局時間為準)寄(送)至廣東省汕頭市司法局政治處或者將所有報名材料掃描件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stsfzz@163.com。
2、資格審核。由我局按崗位要求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篩選,并通知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帶齊報名材料原件來我局進行資格審核。
資格審查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3、面試。采取結構化的形式面試,按分數(shù)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。
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4、經體檢、考察合格后,確定擬選聘人選,若體檢、考察有不合格的情況,則按照面試分數(shù)從高到低依次遞補;
5、按有關規(guī)定辦理調入手續(xù),未選聘人員不另行告知。
五、本通知由我局政治處負責解釋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754-88368814;傳真電話:0754-88947558;
聯(lián) 系 人:張先生;
聯(lián)系地址:廣東省汕頭市龍湖區(qū)華山路16號市司法局政治處;
郵政編碼:515041。
點擊下載>>>廣東省汕頭市汕頭公證處選聘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報名表.doc
汕頭市司法局
2018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