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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收錄時間: |
2019-09-10 11:3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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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數(shù)據(jù)來源: |
五邑公證處 |
| 機構名稱: |
廣東省江門市五邑公證處 |
| 機構原名: |
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公證處 |
| 聯(lián)系電話: |
0750-3193811、3193011 |
| 聯(lián)系地址: |
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(qū)康城廣場站前一路56號 |
不要國家編制和經費,告別“鐵飯碗”,經廣東省省司法廳批準,江海公證處改制為合作制公證處。記者近日從江門市司法局獲悉,改制后的江海公證處將正式更名為五邑公證處,成為全市首家合作制公證機構。這標志我市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(chuàng)新邁出重要一步。
出具的文書法律效力不變
合作制公證機構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公證員自愿組合,共同參與,共同出資;不要國家編制和經費,自主開展業(yè)務,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其財產由合作人共有,以其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;實行民主管理,按市場規(guī)律和自律機制運行。早在2000年1月,司法部就下發(fā)了關于開展合作制公證處試點工作的通知,并制定出臺了《關于設立合作制公證處的規(guī)范性意見》,隨后全國各地紛紛開展合作制公證處試點工作,但當時我市沒有被列入試點范圍。
今年,市司法局按省司法廳要求上報試點工作方案,省司法廳近日批復,同意江海公證處改制為合作制公證處。
“合作制雖然改變了原有公證機構的組織形式和體制模式,但合作制公證機構堅持‘三個不變’原則,即公證機構作為國家法律授權證明機構的性質不變,公證員依法行使法律證明權的身份不變,公證文書的法律效力不變。”市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。
據(jù)了解,市司法局將以此次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(chuàng)新為契機,指導監(jiān)督全市公證機構優(yōu)化服務措施,繼續(xù)加大公證減證便民力度,深化公證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動公證服務理念、制度、作風的全方位深層次變革,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(fā)展對公證服務的新需求、新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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